心理咨询师守则,心理咨询师守则新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心理咨询师守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心理咨询师守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心理咨询师带学生对咨询关系造成影响怎么办?
- 教师资格证和三级心理咨询证书哪个好?
- 心理咨询与社会工作都提到不可以与来访者发生超出工作之外的情感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看待?
- 思想教育的五大要素?
- 心理咨询师的哪些行为会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心理咨询师带学生对咨询关系造成影响怎么办?
不太合适给学生咨询,因为存在双重关系,可以说老师给自己带的学生做心理咨询,违背了心理咨询职业***守则!
心理师要清楚地了解多重关系(例如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发展家庭、社交、经济、商业或其他密切的个人关系)对专业判断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损害寻求专业服务者福祉的潜在危险,尽可能避免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发生多重关系。在多重关系不可避免时,应***取专业措施预防可能的不利影响,例如签署知情同意书、告知多重关系可能的风险、寻求专业督导、做好相关记录,以确保多重关系不会影响自己的专业判断,并且不会对寻求专业服务者造成危害。
教师资格证和三级心理咨询证书哪个好?
你好,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二、***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市面上所有和心理咨询相关的培训,都只是岗位技能或专业技能证书,非从业资格证。
同时教育部于2017年下半年起,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新增”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与语数外音体美等一同作为科目颁发教师资格证。
当然,如果你有机会,可以考取由卫健委组织考试的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也是挺好的。不过这个需要有医疗机构背景才可以考。
此外,想要考个证书就赚钱,建议最好去市场上了解一下,据我所知挂靠证书就可以有收入的,诸如一级建造师等等。
而诸如心理咨询类,光有证书其实只是起步,还需要后续持续的学习和接受个人体验、督导。可能在入行的10年内都是入不敷出的状态,可能与你的预期不同。当然,打着心理的幌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及心理师***守则的相关规定,牟取暴利的,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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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与社会工作都提到不可以与来访者发生超出工作之外的情感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看待?
应该严格遵循这个原则,一旦突破这个原则,首先影响对来访者的治疗,I心理咨询师看待问题会不客观,会有自己的感情色彩;其次,她会影响到心理咨询师的心情,因为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是不允许有超出工作之外的情感问题的。我想任何一种职业还是应该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会更加有益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自身的价值发挥!不要轻易去让别人触碰和突破职业道德和底线!
题主新年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在我咨询师的学习过程中,我的老师总是跟我们强调,作为咨询师,不能与来访者有任何其他的关系,同时也不可以给自己的亲人、朋友做咨询,这是为了避免双重(多重)关系。
双重关系(多重关系)在心理学中的概念是指咨询师/治疗师在心理咨询或者治疗过程中与来访者除了专业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比如说,一个咨询师与某个来访者,除了专业的咨访关系之外,还存在朋友关系(双重关系),或者来访者是咨询师朋友的老公(多重关系),在这里,我统称双重关系。
关于双重关系的不同分类,我觉得应该分开来分析,目前比较成型的分类是静态的和动态的,在此我们不谈,因为在临床和研究中,更加广泛的分类是性的(性以及涉及亲密关系)和非性的(出性的之外的),这也是大家伙比较感兴趣的和值得探讨的。
其实关于性的双重关系,不管是从***守则、职业道德还是从调查研究,都认为这个应该明令禁止的,并且在1***7年版的APA***守则中就明令提出禁止咨询师与来访者发生性关系。这里指的不是正在进行的咨询中的咨访关系,更是包含在咨询关系结束后的2年,或者ACA规定的5年内。
而非性的双重关系,在咨询过程中很难避免,也很难避免,所以,在咨询的过程中,咨询师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明晰自己的界限,应该重视双重关系对于咨访关系的影响并且尽力规避,同时也应该让来访者有一定的知情权。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祝好~
文:高晶
思想教育的五大要素?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要素: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思想政治教育的介体,思想政治教育的环体。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范畴:1、起点范畴:思想与行为;2、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范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3、思想政治教育的中介范畴:疏通与引导、言传与身教、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教育与管理;4、思想政治教育的[_a***_]范畴:内化能与外化;5、思想政治教育的终点范畴:个人与社会。
三、基本原则:实践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创新性原则
主要形成了“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教育”“世界观教育、政治观教育、人生观教育、道德观教育、法制观教育、创造观教育和健康心理教育”“思想理论体系和教育信息体系” “基础性内容、主导性内容和拓展性内容”和“思想观念形态、精神品格形态、行为规范形态和心理情感形态”等代表性观点。
心理咨询师的哪些行为会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第一种是对来访者隐私的一个侵犯,对方不愿意讲的,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心理咨询师会告诉他,你想要得到一个答案,你必须要把事情原原本本的给剖析出来,这个过程其实对来访者是一个非常残忍的一个过程。
第二种其实就是传说中的一种移情,每一个来访者必定是因为某些事情或者是某种情绪,以至于他过来询问,当他把自己心理防备卸下的时候,把你当做最能依靠的人,希望你能够给她带来安全感的时候,一个人最没有防备的时候是最容易依赖一伙的是暗恋上某个人的。所以作为一个心理咨询师的话,其实最必要的就是要防备着这个问题,其实在专业层次的领域上来说,从事这个行业的人一定不要太漂亮,或者不要太帅,因为真的会让来访者爱上。
最后总结一下吧,其实是不止这两点,有很多个点,不知道从何说起吧,总体来说就是这两个点是真的需要注意的,你需要解决来访者的问题,或者是给来访者一些宽慰和建议的话,其实更主要的要对来访者进行一个尊重,而不是进行一个诱导。
题主会问出这个问题,是不是本身就对心理咨询师有一定偏见或者防备心理?
但是,专业又有职业素养的心理咨询师在接诊患者的时候,是以疗愈患者心理问题为目的。而且,他们本身很了解患者的心理,懂得应该怎么做才不会加重或者伤害患者的心理和身体。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者不良目的,否则,应该不会出现你说的那种伤害患者的情况。
当然了,如果非有人要说,他们不是天使,不是慈善家,不是以疗愈患者为目的,而是为了赚钱。
这样的说法也没错,心理咨询师费用似乎不是很便宜。
但是,这种说法于理是没问题,于情却有点扯淡了。
这个社会,谁从事什么行业,不是在赚取相应的劳动报酬?人家付出了那么多心血和努力才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赚取应得的报酬,实在再正常不过了。
扯远了,回到正题。
一般来说,专业而有职业素养的心理咨询师不会做出伤害患者的事情,但是,也不排除有些没有职业道德的心理咨询师会做出一些不恰当的举动。
比如,泄露客户的隐私,取笑或嘲笑客户的心理疾患,等等。
心理咨询师不是神,本身也是人。是人就难免会有人的劣根性,只是有些人懂得控制或者规避自己的劣根性,有些人不懂不愿或者做不到而已。
不守***的都可能对来访者造成伤害。因为每个***守则,就是前人犯错,倒下来总结出来的。
比如和来访者建立咨询外的关系、推销课程、一次收多次费、收来访者礼物、没有保密,截图随意发朋友圈,等等。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守则(第二版)》,大家去核对下。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制定这些***守则,就是这每一条,以前都有无数人倒下,对咨询师和来访者都是伤害,前辈好心制定出来去做,就是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咨询师也少走弯路。对咨询效果也有帮助!只愿做这个的自律自觉遵守了。
随着我国大众对心理咨询的了解,也会知道的。以前有拿心理学去***,现在没有了,都知道那是骗人的,就没有人去做了那回事了。
现在也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心理帮助,我相信,心理咨询师、治疗师、督导师、来访者、大众,一起努力,我国的心理咨询也会越来越规范。
在这里我重点说三点吧,这三点也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心理咨询师的***要求:
1、“反移情”
反移情:是咨询师把对生活中某个重要人物的情感、态度和属性转移到了来访者身上。如,把压抑的潜意识和情绪(喜爱或憎恨)转向来访者,把来访者当作发泄对象!通过上面的名词解释我们应该就可以看到对来访者的伤害了;
2、沉迷在来访者的情绪中,迷失在来访者的矛盾与困惑之中,就无法成为有效引导来访者走出困境的协助者,会影响到来访者的成长;
3、滥用咨询中的“情感权利”的不对等,在咨询中与来访者发生身体接触甚至性关系,会对来访者造成巨大的伤害;
来访者因为遭受过情感创伤,所以会更渴望亲密关系。
咨询师的温暖和共情,有时会使她产生一种恋爱的错觉,并把这种咨询中的关系带到现实的恋爱关系里,甚至产生“性认同感”混乱,咨询师在咨询中表现出来的特质并不完全是自己的本性,来访者会觉得再一次受背叛,信赖他人的能力受损,甚至增加自杀风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心理咨询师守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心理咨询师守则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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